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