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有父母存在的孩子是不允许被收养的,但是存在这样一些状况,生父母确实因为家庭非常非常的困难,而无法抚养孩子的时候,是可以允许他人收养孩子的;
但是也要履行一定的收养手续。依据我国《收养法》第四条,三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第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第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第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根据符合上述条款规定,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