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包括: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
侵犯财产金额不一定是犯罪构成的要件,比如抢劫罪。抢劫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即构成犯罪,至于通过抢劫获得了多少财产在所不问。
其他罪名中,对侵犯财产金额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比如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换言之,行为人盗窃一只苹果手机,就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