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到今年1月1日,实际实施暂定三年,即2019、2020、2021三年有效,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