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变更更正性别、身份证号,须凭本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和原因,并提供证明及其正确出生日期的:
原出生证、户口簿、迁移证和原户口登记机关、单位人事部门、学校证明等证据材料,由所长审核认定,签署意见,操作员入网填报变更、更正户口项目审批表,加盖户口专用章后,送县(分)局审批;
2、出生证已经遗失了,医院现在不能补开太久远的出生证明;居民申请更改姓名,六周岁以下的,凭监护人的书面申请,主管所长审批后,操作员直接上网办理;
不满16周岁的,凭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凭本人书面申请证明、所在学校证明或登报声明;
干部、职工等公职人员和私营企业的职员、雇工,凭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和私营企业的人事部门证明或登报声明;
个体户和无职业人员,凭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办事处或乡镇证明或登报声明,由所长审核签署意见,操作员入网填报变更、更正户口项目审批表,加盖户口专用章后,送县(分)局审批;
无正当理由的户口业务,一律不予办理;就你的情况而言请尽量提供相关出生证明证实你的具体出生日期并让医院开具出生证明;
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让学校或者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只要符合条件就能申请更正了;
但是不得不提醒的是如果更正了身份证,那一切关于身份信息的档案证书等等都会因为身份证的变更而变得不一致,以后引起的麻烦不少。如果不是确实必要的话还是建议不要更改为好。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