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加名取消方式如下:
1、房产赠与已过户的。房屋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公证赠与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
3、房产赠与未过户。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
4、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