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税的扣除标准应当遵守国家个税法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根据不同的收入类型,确定了不同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目前新法律规定的收入类型有: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针对以上收入类型,分为三大类计算方式。
第一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情形,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基本计算方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居民年度收入额-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所得额×(1-20%);其中,稿酬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所得额×(1-2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