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套房政策如下:
一、上海人外地有住宅:
情况一:外地有房,上海无住宅,无贷款,在上海购房资格认定为首套;
情况二:贷款未还清,在上海贷款算二套,购房资格认定为二套;
二、上海人外地无住宅(以家庭为单位):
情况一:外地无住宅,在上海首次购买,算首套;
情况二:有一套住宅,但已经结清贷款并已经卖掉,名下无房,再次购买新房算首套;
情况三:有二套房及以上,不能再买。
注:上海单身人士,只能买一套。2011年1月28日之前跟父母共有住宅,不记入限购审核。
三、上海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共有住宅:
情况一: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共有一套住宅,成年后(18岁以后),单独购买住宅认定为首套;
情况二: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共有两套住宅,成年后,不再具有购房资格(产证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的除外)。
四、外地人在上海买住宅:外地人在外地有房,在上海买算首套房。
注:外地人在上海可购买一套住宅(以家庭为单位,需自购房之前缴纳满5年及以上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