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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生在武汉如何落户

婚姻家庭 2020-08-20 15:23 标签: 中专生 落户

(一)办理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汉就业创业的;

2、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1年内(截止时间为毕业次年7月31日,下同)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在我市就业的(含新城区生源毕业2年内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3、武汉地区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当年内在我市就业的、新城区生源毕业1年内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1、书面申请(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成教、自考还需提供《学位证》)或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本省院校毕业在市管单位就业的须经市毕办签章,外省院校毕业在省管和中央在汉单位就业的须经省毕办签章、在市管单位就业的须经市毕办签章)原件;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迁移证》(户口已迁入本市学生集体户、新城区户籍人员除外)原件;

7、在自有产权住房落户的提供住房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在亲朋好友家搭户的提供其户口簿及户主同意书,在单位集体户、社区公共户落户的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拟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窗口民警受理、核查;

3、审核通过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四)办理期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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