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向本校学生提供服务。服务对象为放学后家长无法及时接送,对托管有刚性需求的非寄宿制学校的小学生。
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后可参加学后托管服务。1—3年级优先实施。
学后托管服务主要采用自主阅读、预习、复习、完成作业等方式开展,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展体育、艺术、科普等活动。学后托管服务要切实做到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承担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人员,可以获取适当劳务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区、县(市)统筹确定。在职教职工参与托管工作取得的劳务补助,不计入绩效工资范围。
放学后托管服务目前暂不收费,各区、县(市)财政应对学校开展学活托管服务提供经费支持。在学后托管服务费纳入学校收费项目之前,所需经费全部由区、县(市)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