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补办了新的户口本,旧的户口本就不能再使用。如果普通情况下使用应该也可以,但户籍登记机关会留下补领信息,因此绝对不能在公安系统使用。
原来的户口本是已经默认失效了的,旧的户口本法律上现在等于自动挂失失效了,只是一般地方不会去给你鉴定,但是假如,举个例子,拿旧户口本去结婚,假如以后婚姻出了什么问题的时候,需要离婚,很可能会有律师用这个钻空子。找到后最好还是交给户籍管理中心进行作废处理。所以说补办之后的旧户口本是没有用的。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零八条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户主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遗失和补发。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因此,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