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待遇的享有方式,按规定是在产前休假15天,是不支持提前休息两个月的。但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休息的,可以与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的产假期应以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