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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过怎样不用收监

刑事辩护 2020-08-13 00:57 标签: 不用 收监

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

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

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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