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只要符合法定条件,还是有较大可能性的。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第一、原抚养子女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第二、原抚养子女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第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