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愿意搬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尽快搬走。
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