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