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轻伤没有证据怎么判。在刑事诉讼中,人证物证、受害人陈述以及伤情鉴定等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这些证据由公安机关立案后通过侦查手段获得。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