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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未成年子女的行为

刑事辩护 2020-08-13 04:19 标签: 遗弃 未成年 子女 行为

遗弃未成年人是指,负有抚养义务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还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使其处于极端贫困中或离家或流浪、乞讨等失去正常生活,或者导致未成年人无法继续存活下去等一系列恶劣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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