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并要求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