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合法机关拥有的印章才合法,印章经过相关部门依法批准才合法,依据如下:
根据《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章的刻制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需要刻制公章的,应当凭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批同意后,发给公章刻制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经营公章刻制业务的单位刻制。公安部门对刻制公章的审批,实行市和区、县两级管理,具体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规定。”
根据《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公章的更换)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需要更换公章的,应当到发证公安部门交回原公章,并按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办理刻制公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