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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单位购买的社保能同时拥有吗?

劳动工伤 2020-08-31 13:30 标签: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单位 购买 社保 拥有


参保人员可以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养老保险,但是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相关法律依据:

1.《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2.《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

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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