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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出租人和承租人

损害赔偿 2020-08-26 11:23 标签: 出租人 承租人

1.出租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为出租人。

出租人原则上应为租赁物的所有人,对租赁物享有用益权或租赁权的人可为出租人则属例外情形,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房屋的转租。

2.承租人是指,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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