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需要的证件材料有:
居民户口簿,照片;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且未满十六周岁的,需监护人代为办理;已满十六周岁的,可自己独立去办理。
法律依据:
1.《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