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拍算侵犯肖像权吗?未被拍摄路人同意,即为侵犯肖像权。《民法通则》第100条明确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发表、复制、销售。
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只有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如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