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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

婚姻家庭 2020-08-20 22:54 标签: 办理 放弃 遗产 继承权 公证

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4、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

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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