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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隐瞒婚史

婚姻家庭 2020-08-20 22:54 标签: 夫妻 一方 隐瞒 婚史

夫妻一方隐瞒婚史不构成骗婚。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这是《婚姻法》的一条基本原则。作为夫妻,即使婚前没来得及把自己的婚史告诉对方,婚后也应该尽快主动告诉对方.把婚史加以隐瞒,违背了夫妻间忠实的原则。对于是否有过婚史,夫妻另一方应该享有知情权.因为夫妻双方对生活伴侣有自由的选择权。如果认为存在欺骗,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法律上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因为没有骗婚罪,如果构成骗婚,一般是按诈骗罪处理。而一般的解决办法就是起诉离婚。如果一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财产,或者一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一般不能定性为骗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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