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对女方政审以下几点:
1、发函到女方单位调查女方政治成分、政治观念;
2、调查家庭情况,包括家庭出身、家庭成员中有无违法乱纪行为等;
3、军人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交团以上政治处审批,并由团政治处开具婚姻证明;
4、女方婚检,婚检在所在区的妇幼保健院,婚检项目有:尿检、血液、胸透、妇科等。
《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时,首先需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