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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款提留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顾问 2020-08-26 10:05 标签: 征收 土地补偿款 提留法律 规定

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提留,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政策,的提留标准是不一样的,如果想了解可以咨询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

1.比如江苏省的规定: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

安置补助费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2.福建省的规定: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但被征收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

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由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与被征地农民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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