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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诉讼时效受限吗

征地拆迁 2020-08-26 11:23 标签: 征地补偿费 诉讼时效 受限

征地补偿费诉讼时效受限,具体如下:

征地补偿费诉讼时效属于物权请求,一般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两年内进行起诉。

诉的时效,是指民事诉的中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超过了诉的时效,虽可提起诉的,但所主张的权利则不受法律保护。

诉的时效分一般诉的时效和特殊诉的时效。一般诉的时效是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诉的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享有民事权利的人在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二年之内,就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的,逾期后,其民事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

特殊诉的时效是针对某些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所规定的时效期间,分短期诉的时效,长期诉的时效,最长诉的时效。

《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了诉的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

(1)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了最长诉的时效期间为二十年。

最长诉的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即使权利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人民法院也只在二十年的期限内予以保护。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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