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种类电子数据类型包括: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