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对于强奸罪是十分严厉的:
1、强奸罪:囚禁加打鞭,打鞭的次数一般不少过12鞭,最高24鞭。对于15岁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来狱法官判处最多细藤6鞭。
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对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径不能超过半英寸,对末成年犯应使用细藤鞭。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
2、量刑:10年以上。
3、对于强奸幼女的处罚更为严厉,量刑都是在2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