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男方有照顾家庭义务,可以要求男方补偿女方适当的生活费用。
根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就这个问题,双方因该以协商为主,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一般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