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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寻衅滋事逃逸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0-08-13 09:37 标签: 寻衅 滋事 逃逸 处理

寻衅滋事的,根据情节恶劣程度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1.有寻衅滋事行为,情节轻微的,会被作出行政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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