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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在场未参与如何处罚

行政诉讼 2020-08-26 10:05 标签: 寻衅 滋事 在场 参与 处罚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是团伙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一般只会对团伙作案的组织、领导者、积极者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场未动手的,一般是不会判刑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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