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因赌博而欠的债,这样的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不需用偿还的。赌债偿还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受领赌债属于不当得利。
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关系,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规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当然赌债就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六十一条,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