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可以去的有以下几个地点: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另外根据《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第三款规定,在限令期限内,自动投案的在逃犯罪人员,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