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人身自由折抵行政拘留的标准是: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1日。折抵应当从行政拘留执行之日起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2条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 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 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