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