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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发高温费怎么办

劳动工伤 2020-08-31 19:09 标签: 用人 单位 不发 高温

工人可以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然后有关部门会依照规定进行协调或者仲裁处罚,当然劳动者也可以依法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于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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