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或者欠条,适用《民法总则》第135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从写明的还款之日起二年。但在约定的还款期尚未到达前,是不能进行起诉的。
如果是未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则根据《民法总则》第88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也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