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谅解书对保释没有用。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当事人只能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或谅解,对于刑事刑责任部分是不能自行和解的,受害人谅解书只是受害表示谅解的意思,可作为定罪量刑的从轻情节,但不是免罪书更不是赦免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