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能作为被告,一般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侵犯他人权益时,因没有完全行为能力、无财产等,就追加监护人。但不是被告,是法定代理人。
《民法总则》第133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我国《民事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