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可以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当事人已被起诉,要求当事人到法院自取诉讼文书;
或者提供收件地址、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等,以便法院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