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公开审判原则的例外主要有三种: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法律依据】
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