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按照证券公司规定的流程要求,完成信用账户开立后,即可向证券公司融资400万。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
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