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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遗失物之债有哪些特征

债权债务 2020-08-17 08:24 标签: 拾得 遗失物 特征

拾得遗失物之债的特征如下:

1、遗失物是具体的物;

2、遗失物的界定状态体现在占有;

3、是否丧失意思占有不影响遗失物的认定;

4、遗失物的重新占有须通过他人的民事行为。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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