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手术签字权顺序

法律顾问 2020-08-26 13:19 标签: 手术 签字权 顺序

手术签字权顺序:第一顺序,患者本人或近亲属,紧急情况下其同事,领导等都可以代签。对家庭及病人负主要责任的直系亲属和行为能力人。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