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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增值部分怎么算

房产纠纷 2020-08-25 09:27 标签: 离婚 增值 部分

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其他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体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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