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不能开个体户,我国法律规定,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情形下是不能办理个人营业执照的,所以失信人不能开个体户。
法律规定不能办个人营业执照的情况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