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使用未成年工需要办理登记,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劳动法》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